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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稷最近心情不太好。
首先是亲眼见到父亲和兄长在矿场上的艰苦,对他幼小的心灵产生了不小的刺激。其他人都在铆足劲为解救父兄而努力,他除了花家里的钱上学,几乎帮不上忙。
而且,这个学也上得越来越没意思。
夫子教来讲去总是那几句话,他偶尔憋不住问个问题,总是被一句“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给堵回来。每天除了囫囵吞枣地读书背书练字,根本学不到新东西。
更可恶的是,现在他和杜锦堂午饭都是在夫子家吃,师娘是个小气鬼,做菜连盐都舍不得多放,更别说肉菜了。一碗饭吃不饱,要是他去添饭,绝对会收到两个白眼。
可他也不敢告诉娘和大姐。自打开始筹备铺面,她们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他不想让她们再操心了。
唯一能让沈稷高兴一点的就是大姑每天做的新菜。
今天这个狮子头,三肥七瘦,剁的细细的,先过油锅煎,再红烧入味。一口下去,满口酱香肉香,肥而不腻,油水足足的。
王氏在吃食上从不吝啬。
给杜家三口和沈稷一人带了三个小孩拳头大小的狮子头,就连注重养身,不贪口腹之欲的杜大夫都添了一回饭。
“这道菜从前我也见过一回。不过是清汤的,味道也不错,就是肥肉多,多吃两口就有些腻。这样煎过后再红烧就好多了,要是宴席上有这道菜,只怕得抢起来。”
杜大夫不吝称赞,两个男娃更是用实际行动表示他们有多喜欢这道菜。狼吞虎咽的,把汤汁都拌进饭里,几口就干掉一碗,又去锅里盛饭。
杜锦香瞧着他们这饿了几顿的样子,把碗里没碰过的一个狮子头用筷子夹开,一人分了半个。两个娃含着饭,模糊不清地喊了句谢谢,又继续扒饭。
“他们每日在学堂恐怕吃得不好,要不以后中午我给他们送饭吧。”杜锦香看着两个弟弟,有点心疼。
杜大夫却摇摇头:“他们是去读书,不是去享福,吃得差点就差点,回来再补便是了。男孩子不用太娇惯。”
“姐姐若是去送饭,不是明摆着嫌弃夫子家的伙食。不如让他们带两个馒头去,实在饿了就垫垫。”沈云姝想了想道,“反正我每天都要做馒头,顺手做几个带馅的,拿回来让他们第二天早上带去就行。”
“这倒是个好主意,那就这么办吧。”
杜锦香和杜大夫都同意,沈稷本来不想麻烦家里人,但看到对面的杜锦堂,又忍住了没说话。
他在夫子家还能勉强混个肚饱,锦堂弟弟却怕极了师娘的白眼,连菜都不敢夹,饭也只敢吃一小碗。有个馒头,他至少不用再挨饿了。
这事确实不麻烦,因为沈稷后来发现大姐根本不特意准备馅料,而是中午有什么菜就往里一包。他从小见惯了沈云姝的灵机一动,接受地挺快,但杜锦堂就不一样了,小小的娃每天都感受到心灵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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