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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个别变态行为,而是普遍在饥荒发生后,短时间内礼仪沦陷的过程——家中存粮,先喂谁?一家六口只够活一个,如何选择?过去的“孝”“慈”“顺”,在吃不饱的现实面前,全部崩塌。
古代的宗族观念在和平时期极强,尤其是江南、福建、岭南一带,但一旦灾荒临头,族内互相抢粮、攻讦、劫夺反而比外人更狠。
《大清灾异录》记载,安徽某县饥荒年,“族人互相抢掠,不认宗亲”。而《明实录》更夸张:“有兄弟共囤粮,夜间互杀而夺。”意思是,连睡一个屋檐下的亲兄弟,到了夜里也会怕对方拿刀。
小说中常描绘“乡里团结、宗族互助、守望相助”,但真实历史中,只要饥荒发生,这些看似坚不可摧的“礼”就像窗纸一样一捅即破。
古代婚姻制度讲究“三书六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礼制核心之一。但在饥荒下,婚姻制度首先被抛弃。
灾荒之年,大量妇女被贱卖,“妻以米价计”,甚至父亲将女儿卖入青楼或直接交换粮食。《清通鉴》记载:“晋阳大旱,贩妇鬻女,咸以粟为直。”《明史·食货志》也言:“有以一斗米换一女者,甚者父母亲售其女。”
婚姻不再是合礼合德,而是保命的筹码;“女德”“节妇”“孝顺”这些伦理标签,全被饥饿扫地出门。穿越小说中动不动就是“姑娘为国为民献身”,在历史的饥荒洪流面前,她们只是被摆上粮市的货物。
小说里常塑造清官、忠臣,荒年中“体恤百姓”“焚券赈灾”,但实际历史中,饿死的百姓大多是因为官员“要钱不要命”。朝廷下拨赈粮,地方截留;百姓逃难,官府强迫“锁户”;甚至有地方官直接“以灾发财”。
明代成化年间,河南大旱,知府贪污赈银百余万两;清代道光二十五年,江苏赈灾银一半被层层瓜分,最终百姓仍旧揭锅食草。
更可怕的是,“拿粮换命”成了一门生意:官差坐镇粮仓,谁能送银谁先分;无银者只能眼看别人吃饭,自己饿死。历史文献中的“饿殍遍地、狗啖人骨”,并非文学夸张,而是官府“制度性饥饿”酿成的人间地狱。
古代“礼”的实体载体,不外乎祭坛、宗庙、书院、寺观,是朝廷与地方礼教的延伸。但一旦饥荒爆发,这些地方常常变成“抢粮圣地”。
《明史》记载:“饥民攻寺,烧香火,焚金佛以炊。”清代多地“民攻庙宇,搜粮三日而尽。”就连供奉祖先的祠堂,也被打开,棺木撬碎,金饰搜尽,甚至用骨炭生火。
不是百姓不讲礼,是他们实在没得吃。讲“敬天法祖”的时代,在饥荒前夕,也变成了“搜庙夺食”的修罗场。小说里“身在乱世仍持礼不倒”的场景,在现实历史中极其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