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不是爽文

第2章 吃肉是个奢侈事,而且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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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宋词、明清笔记,总觉得古代到处是酒楼、点心铺,茶社林立。可你别忘了,那写的是东京、苏杭、扬州这样的大都会,主角是富户、官员、商贾、文人。

普通人?一年难得进酒楼一次,平日里自家吃顿油饼都得是节庆。点心?大部分是逢年过节祭祖供奉时做的,还得攒面攒油。

酒更别提了。粮食是命根子,酿酒不易。唐代规定私酿酒犯法,宋代虽宽松点,但酒税奇高,民间多是自己偷偷酿些米酒。像穿越小说主角那样在村头开家酒坊、日日醉酒,早被抓了。

吃肉还讲“等级”,谁敢越界?穿越文里常写主角带领乡民办席、杀牛宰羊、豪饮百杯。可你要真这么干,得先过官府那一关。

古代饮食有严格的等级讲究。杀牛宰羊得报批,席面菜数、酒数都有规定。明清时期,普通百姓红白喜事最多三牲供奉(猪、鸡、鱼),超过规定就算“僭越”,轻则罚银,重则挨板子。

清律明文:若庶人僭用官员以上酒菜、器具,杖责。你若真敢像小说主角那样乱来,分分钟掉脑袋。

别看现代肉价几十块一斤,在古代,肉价能把人吓跑。

唐代长安肉价,正常年份一斤羊肉相当于一个小工半日工钱;灾年肉价翻倍。宋代东京,猪肉一斤二三十文,相当于穷人一天伙食费。元明时期,灾荒时肉价飙到一斤银一两,寻常百姓只能望肉兴叹。

这还不算稀罕肉、野味。比如鹿肉、熊掌之类,是贡品、药用食品,一般民间根本见不到。

你得知道,古代天灾频繁,战乱不断。水旱蝗疫一来,田里没粮、家畜病死、鱼塘干涸。灾年别说吃肉,连野菜都抢不到。

《资治通鉴》记载,唐代安史之乱时,“人相食”;明代崇祯末年,“人剥树皮草根为粮”。这可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历史常态。

所以小说里主角动不动带领百姓屯田养殖、丰衣足食,听着热血,干起来难如登天。没粮、没秧、没种畜、没工具,哪来的大鱼大肉?

总之,古代吃肉是大奢侈,大鱼大肉是身份象征。白居易的《卖炭翁》写的苦,杜甫《兵车行》写的愁,背后都是底层人吃不上肉、活不下去的悲歌。

你要穿越回去,哪怕穿成个普通农户,想吃肉?那真得攒钱、等日子、盼节庆。别再幻想每天鸡鸭鱼肉、酒足饭饱了,那是权贵和少数人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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