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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配户当差”制度:世袭户籍下的社会枷锁
一、制度背景与核心设计:洪武治国的秩序重构
1. 战乱废墟上的统治需求
元朝末年,持续数十年的战乱使全国人口锐减。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元年(1368年)全国人丁仅约1600万,较元初减少近70%,北方多地“道路皆榛塞,人烟断绝”。朱元璋出身底层,深知“民者,国之本也”,为快速恢复农耕经济、保障兵源与赋役,亟需一套将人口固化于特定职业的管理体系。其制度构想既继承了元朝“诸色户计”的世袭逻辑(如军户、匠户的分类),又强化了“以籍定役”的强制力——元朝户籍尚可通过“投下户”等形式变动,而明朝则以《大明律》规定“若诈冒脱免,避重就轻者,杖八十。其官司妄准脱免及变乱版籍者,罪同”,将户籍世袭上升为国家法律。
2. “配户当差”的制度骨架
- 分类逻辑:以职业为核心,将户籍分为三大层级:
- 核心役户:军户(军事)、匠户(手工业)、民户(农耕)、灶户(制盐),承担国家最基础的劳役需求;
- 专业役户:儒户(科举预备)、医户(医疗)、阴阳户(风水历法),服务于官僚体系与社会管理;
- 特殊役户:乐户(乐舞)、丐户(贱籍),从事被视为“卑贱”的职业,户籍世代不得变更。
- 管理工具:与“黄册制度”深度绑定。洪武十四年(1381年)推行的黄册,每十年更新一次,详细登记人户“丁口、田宅、资产”,并在封皮标注户种(如“军户”“匠户”),成为“配户当差”的执行依据。地方官府按黄册强制征调劳役,“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明史·食货志》)。
二、典型户种的运作机制:从职业绑定到生存困境
1. 军户:被土地与兵役双重捆绑的“国家农奴”
(1)军事-农耕的双重负担
明朝军户约占全国总户数的15%,总数超200万户。其管理实行“卫所制”,全国设17个都司、329个卫,军户按“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原则,平时50%以上精力用于耕种军屯土地,所产粮食除自给外,需向卫所缴纳“子粒”(军粮),每亩定额0.3-0.5石,远超民户田赋(平均每亩0.1石)。遇战事时,卫所按“正丁”征调,如永乐年间北征蒙古,每次征调军户达数十万,“父子兄弟相继死于兵戈”(《明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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