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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月珩五官扭曲,看向沈恰,巴不得能亲自动手杀死她,但赵月珩忍下来了,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随意杀人她的大好前途就没了。
“你,过来。”赵月珩转身看向男人,“沈恰,我虽然不能对你造成身体上的伤害,但我能对你造成生理上的伤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十七章:左颂霖(第2/2页)
男人走到赵月珩身后,赵月珩侧身给男人让出路。站在一旁,赵月珩捂嘴笑出声。
“沈恰啊沈恰,享受我给你的惊喜吧。这里荒无人烟,你死在这里都没人知道,而他,是在逃杀人犯左颂霖,最喜欢的啊……就是折磨像你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美、人……”
赵月珩笑声尖锐,回荡在空荡的仓库。她转身离去,裙摆激起尘雾。
左颂霖将手电筒丢到一旁,清脆的碰撞声回荡在耳边。
“我们又见面了,马上我要送你去见我的孩子了……”
左颂霖嘴角挂着笑容。他今天在商业街遇到沈恰时,就发觉,对方有些真本事,一连几个问题恐怕是察觉到了自己的身份。
他本想着换个身份,换个伪装逃之夭夭。
却在拐角处,被两名身着西服的壮硕男人打晕,醒来时,他是被两名西装男控制住的,而面前站着的人,正是赵月珩。
赵月珩坐在椅上,轻佻地用脚尖挑起左颂霖的下巴,手中高举沈恰的照片。
照片里,沈恰笑得青涩,穿着校服。
赵月珩嘴角上扬,声音魅惑,要求左颂霖折磨沈恰,要让沈恰生不如死。
一开始,左颂霖并不乐意。
毕竟,他成为被通缉的杀人犯,也是“迫不得已。”
他是村里卖猪肉的屠夫,成为杀人犯只是因为一次喝醉酒对邻居家的女儿起了色心。
他以猪圈里的母猪生了小猪崽为由,邀请邻居女儿前往猪圈,对她做了龌龊之事。
事后,酒醒得差不多了,他看见邻居女儿满脸的泥泞和狰狞的下半身,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思索良久,他决定一不做二不休,用屠刀杀死了邻居女儿,喂给猪吃。再以邻居女儿受伤,将邻居喊到猪圈,趁他们不备,一同杀死剁碎混进猪食喂给猪吃。
天不亮,左颂霖抛弃猪圈,带着仅剩的资产离开了村里。在镇上找到自助银行,提取所有的钱财一走了之。
第二天,有人来左颂霖家里买猪肉,敲半天门未得到回应,却嗅到了血腥味,那人以为是左颂霖喝醉还未醒,就直接照常推门进去,打算喊左颂霖起床。
结果进去就看见一地的血迹,左颂霖不见踪影。回头再看猪圈,它们的目光染上人性,正直勾勾地盯着那人看。
据说,在村里,猪是一种很笨的动物,神情木讷,只会低头一声不吭地吃饭,如果哪天猪抬起头,看人的目光流露“欲望”,只能说明,猪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那人忍着恐惧,凑到猪圈,看见猪的脚边躺着一条血肉模糊的人小腿。
那人报了警,警察第一时间就锁定了凶手——左颂霖。
可此时的左颂霖,已经坐着火车来到了另一座城市。
他担惊受怕,东躲西藏。
一次偶然,他在街边看到了寻子的高树才,他发现,对方跟自己长得差不多,唯一的区别便是高树才左脸有一道疤。
他立刻装作同类人,称自己来此寻找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