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军行

第一卷 第26章 谁大谁小?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笔趣阁]
https://m.bqgok.net最快更新!无广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一卷第26章谁大谁小?(第2/2页)

事实上铁匠们就算不提出这个要求,他都准备忽悠对方这么干。

只有让这些工匠的家人都融入将军堡,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他们的忠诚。

随后,林霄将这些感恩戴德的铁匠们,都带到了铁匠铺那里,交给了周同。

有了这些人的加入,不管是打造诸葛连弩还是其他兵器铠甲,速度都会大大提高。

要知道,这些人可不像周同,平常打铁只有周大壮一个帮手。

他们每个人都至少有两三个学徒,只是清风寨当时看不上,没将这些人一起抓走而已。

不过铁匠人手暂时不缺了,林霄又面临着一个新的难题。

缺铁。

马头山的那处铁矿,必须得抓紧时间搞定了。

……

“在将军堡附近,你不用时刻跟着我的。”

看着自己走哪儿就跟到哪儿的桃花,林霄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嘴角,有些无奈的说道。

平常有个小跟班倒也没什么,毕竟桃花长得还是很养眼的,还有一种天然的呆萌气质。

可若是连睡觉上厕所的时候都有人跟着,这就让人受不了了。

“不行,将军说了,必须让我保护好你。”

小姑娘明显是一根筋,闻言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

“你这锤子成天扛着不累吗……该不会里面是空心的吧?”

林霄气得直翻白眼,最后目光落在了被桃花扛在肩膀的大铜锤上面。

“不累啊。”

桃花摇了摇头,将铜锤递了过来道:“你拎一下就知道了。”

林霄好奇接过,瞬间觉得右手一沉,身体都一个趔趄,差点没拿住。

随后,林霄眼中猛然泛起一抹骇然之色。

这柄铜锤的重量,竟然不下百斤!

看起来身材娇小苗条的桃花姑娘,明显拥有着远超常人的力量!

虽然前世在历史书上,林霄也没少看到一些猛将的兵器动辄就百八十斤,可那些很多都是杜撰的。

能拿起百斤的重量算不得什么,不少人都能做到。

但拿起和将其当兵器,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

差距之大,甚至超过婴儿和成年人的力量对比。

这小姑娘,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天生神力?

林霄先是震惊,随后便是狂喜。

他有种预感,这次恐怕是捡到宝了。

当然,也不能算是捡,这是女将军送给他的。

将军堡现在不缺普通兵卒,只要按照他的方式训练,早晚都会成为最强悍的军队。

但猛将高手这种存在,却是将军堡的短板。

郭铁锤和周大壮这些家伙,虽然一个个看起来也傻大黑粗的很能吓唬人,可实际上却都不会武功,只是靠着一股蛮力拼杀。

但桃花不同,按照铁匠们的描述,当时这小丫头在杀山贼的时候,靠的可不仅仅是蛮力。

那把大铜锤在她手中极为灵巧,甚至如同蝴蝶穿花一般,这明显是身具厉害的武功才能做到的。

妈的,大老婆果然给力!

“对了,人家的铜锤都不是一手一个吗?为啥你只有一柄?”

兴奋之后,林霄再次有些好奇的问道。

“将军说了,我现在年纪还小,两把锤容易让我不长个。等我长大了之后,就可以用两把了。”

桃花小脸上写满了向往,果真还是个盼望长大的小姑娘。

“……好吧,那你和你家将军谁厉害呢?”

林霄突然涌起这个念头,直接问了出来。

“唔,三七开吧。”

桃花歪着小脑袋想了想说道。

“你三她七?你家将军这么厉害?”

林霄猛然睁大眼睛。

“不是,是将军三招能打死我七次啦。”

桃花嘻嘻笑道。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医诸天从笑傲开始
大医诸天从笑傲开始
江湖中总有一些流言蜚语,说我尤爱杀人放火,坑蒙拐骗,偷盗炼毒放暗器,殊不知这些都是污蔑!我只是一个喜欢行医治病的大夫!在下温良,温暖的温,良善的良,若有人想来医闹,温某也略懂一些拳脚!众人:呸!有才..
目水金
射鵰:从镖人开始
射鵰:从镖人开始
周岩穿越而来,人在射鵰,成为镖人。这一年,李莫愁初出茅庐问道红尘。这一年,火工头陀纵横西域啸狂沙。这一年,金刀驸马郭靖杏花烟雨下江南。这一年,桃花仙子黄蓉白马西风走塞上。这一年,铁掌莲花裘千尺嫁了绝..
江舟火独
竞选神明
竞选神明
执微是个在大厂996工作的社畜,还为爱发电做地下爱豆。这天,她带着唱跳rap登上舞台,主持人将话筒递到她的嘴边。“你好,竞选人,请阐述你竞选神明的纲领。”执微完美营业的笑容一顿。什么竞选?什么神明?这里不是选秀舞台吗?给我干哪儿来了这是?!-执微穿越进了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神明的未来平行世界。在这个世界,三千多年前唯一神陨落后,每十年一次的选举大会,人类会推举出新的竞选人,竞选神明。只要你的纲领能得
简卷
我们超能觉醒,你修真爆星?
我们超能觉醒,你修真爆星?
全民觉醒时代,觉醒者在荒野区猎杀异兽,收集材料,提升境界,借此掌握超凡实力。未曾觉醒者,攀升科技,锻造战甲,强化自身,不输觉醒者。高考前,所有人填写志愿。秦川写下“修真”二字引起众人哄…
齐天大圣不是佛
暴雨已至
暴雨已至
#暗恋##追妻火葬场#温岁昶时常觉得他的妻子就像个透明人,平淡、无趣、普通,没有任何存在感,她连和他吵架都是温声细语,让人提不起劲。他时常觉得这段婚姻不过是将就,结婚三年,除了身体上的交流,他对她一概不知。结婚前,他对她最深的印象是高一那年,她总坐在教室末排最不起眼的座位,被老师提问也只知道脸红摇头,他从来没想过这个人最后会成为他的妻子。这段婚姻开始得荒谬,结束得荒唐——有天,她告诉他,她有喜欢
面包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