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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贯!”
云氏一句几乎破音似的叫声,面色惊恐,又忙拍拍胸口安抚自己:“我滴个乖乖,一百贯,我得捣好七八年的果子肉。”
这个定价就连专业性极强的路掌柜和于娘子都有些惊叹,二人对视一眼,有些不赞同。于娘子嘴上劝道:“姑娘,这价是不是太高了,我觉得还不如多做点永生花,或者葡萄肥皂了。”
路掌柜两边脸颊肉跟着抖了抖,忙叹息:“我觉着也是,不过如今店铺生意没有刚开张时好,新鲜劲过了也就一般。”
奚春耐心听完众人劝慰之后,依旧面色不改,十分有信心的开口:“物以稀为贵,我这掐丝珐琅整个汴京找不出第二件,一百贯已经很便宜了。”想了想,继而道:“东西卖得越贵越说明它的价值,若是一开始就便宜,那些达官贵人也不会为其买单。”
瞧他们还是纠结,她抿唇一笑,询问:“你们觉得这东西好看吗?新奇吗?”
于娘子赧道:“东西自然是顶顶好的。”
奚春理所当然:“这不就得了,只要美是相通的,卖得贵点又无妨。”随后又言语鼓励一番,用毛笔写下掐丝珐琅琉璃灯的卖点,便带着人安心离去了。
云氏看着侄女离去的背影,又听旁边人二人对奚春的恭维,心中说不出得愁绪。这孩子打小便是个有主见的,才刚生下来几月还不会走路,就知道自己爬到桌上喝米糊糊,两三岁时便能从村里那些人手中拿糖吃。
可以说只要见过她的人,没有一个不赞其聪慧,不欢喜的,真乃福星转世啊,她家夏儿是比不了了,若是能从中学得一二也是不错。
于娘子还在旁边打趣:“养女儿就是要这样,多见见大世面才好。看了姑娘后,我前几日就写信,等来年开春将我家那混丫头接来。跟在姑娘身边,被调理两年,一准出息。”
这话说出来,云氏也动心了,秀气的双眼滴溜溜转,合计攒点钱将她家阿夏接来,总不能一直在村里当个山野农女。日后最好也就嫁到镇上,做个粗鄙妇人,来汴京学门手艺日子必定好过,还能见见大世面。
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主意好,云氏说干就干,当场将围裙一解就要回家同奚老太商议。
索性这几天集市不开,路掌柜只当她回去做工,问都没问一句。
说回这边,奚春出了相国寺,就打算带着雪梅和玉兰下馆子,若说汴京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吃食极多,对于螃蟹得吃法更是五花八门。
雪梅眼珠子滴溜溜看了姑娘一眼,不用想就知道她在打什么主意,掰着手指问:“姑娘想去金粱桥下的刘楼,还是戴楼门下的任店。”
玉兰眼睛也亮了,一脸希冀的盯着姑娘。
奚春未加思考:“去刘楼吧,那儿的大厨做的下酒菜最好吃,里头还有歌舞表演,听着歌,看着雪,再吃点小酒菜,真乃美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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