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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采参嘛,这种事情,的确是需要一点技术含量,一般的人,可能连野山参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但林海活了两辈子,他也不需要多有本事,只记得上一世,有人在山林中的某个位置,挖到一颗将近百年份的老山参。
这玩意儿不管放到什么年代都是值钱的,当时还把自己羡慕不了,毕竟,这玩意儿能换500多斤的粮票啊。
只需要挖上一颗,那他和李知夏的学费就都凑齐了,生活也再无忧愁。
而且,还能给她们每个人都搞上几匹布,做几身新衣裳。
记忆被刺激活后,林海连砍柴的心思都没有了,一心去寻那让人难以发现的野山参。
此时,这林中白雪皑皑,最深处足有一尺深,什么都看不太出来。
他捡了一块木板,将那一个区域的积雪都推干净,最终在阔叶林下,看到了野山参才有的标志——很漂亮的芦头。
这玩意儿太过精贵,可不能随意就将其拨出来。
得小心翼翼的扒开土壤,用竹片轻刮参体周围的泥土,尽力保持根系不断。
这一颗近百年份的,足足刨了几十厘米,这才全须全尾的弄出来。
将其放到背篓里后,看了一下天色,发现已经不早了,现在再砍柴,有些耽误时间。
他还要去打渔,如果去的晚了,怕是要被人诟病。
也是他运气好,此时看到有一颗干枯的树,被山中的野兽撞出了裂痕。
他估量了一下自己的力气后,取出斧头,直接将这个树给劈断。
然后整根的拖回家,等以后有时间了,再慢慢弄小。
这一棵树看着不咋树壮,没有想到比起他所想的还要重一些,足有一两百斤重。
好在这是走的下山路,积雪也比较光滑,省了他不少的力。
一路连拖带拽的回到家中时,还是不可避免地晚了。
大部队人马都已经出发了。
那雪橇上坐的都是村子里面经验比较丰富的鱼把头,其余的大部队人马,都是靠步行。
跑快一些还是能追上的。
林海只来得及交代李素汐把老山参收好,别让人看到。
至于别的也顾不上,只拿了两个野菜做的馍馍,扛着三棱戳和一些捕鱼用的工具,就冲出了家门。
三个小姨子看着他风风火火的做事,站在房檐下好半响,这才叹息出声。
“姐夫……从前虽然也挺好的,但自打大姐走了后,还是感觉变了好多。”
李素汐神色淡淡的说着,提到大姐这个人,她的心里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悲伤,实在是大姐将她们磋磨得太狠。
但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姐夫,对她们三个大多是冷眼旁观的状态。
不至于给她们难看,只是在大姐李巧云磋磨得太狠的时候,才会帮着求一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