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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最后一次国事活动,是康熙六十一年正月举行的千叟宴。这是他第二次举办的千叟宴。
第一次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当时康熙皇帝六十大寿,刑部左侍郎张廷玉建议:
“陛下,六十岁乃花甲之年,人生能有几个花甲呢?圣上何不与民同庆!”
康熙采纳,于畅春园举办了首次千叟宴。
该宴会邀请年满65岁的老人,不论官民均可参加,人数达千余人。
宴会上,康熙皇帝亲自为老人赐酒并赏赐物品,场面十分壮观。
时隔九年,也就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正月,康熙帝在乾清宫举办了第二次千叟宴。
康熙为何在这个时间节点上举办大型宴会呢?估计他觉得自己时日不多了,热闹一天是一天,另外也想借此消除立储带来的烦恼。
此次宴会规模更大,受邀老人的年龄限制放宽到60岁以上,参加者多达2000余人。
宴会上,康熙精神矍铄,亲赋《御制千叟宴诗》一首,他是这样写的:
百里山川积素妍,
古稀白发会琼筵。
还须尚齿勿尊爵,
且向长眉拜瑞年。
莫讶君臣同健壮,
愿携亿兆共昌延。
万几惟我无休暇,
七十衰龄未歇肩。
老人们热烈鼓掌,宴会开始,康熙逐一敬酒。
“老人家,看您鹤发童颜,有百岁吗?”康熙亲切问道。
“圣上,老朽141岁了。”
“啊!不像,我看也就九十多岁。”康熙惊讶道。
康熙亲自向老人敬酒:“老寿星,祝您老健康长寿,咱俩干一杯。”
老人急忙站起来,“圣上,老朽能亲眼目睹圣上盛世容颜,虽死无憾也!”言毕二人干杯一仰而进。
人逢喜事精神爽,康熙在酒精刺激下诗兴大发,随口诵出上联“花甲重逢,增加三七岁月”
(花甲重逢即60年加60年即120岁,再加三七二十一,正好1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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