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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犹豫片刻,还是接受了叶安的好意。
不过,语气里含着无奈。
“我那妻子,性格腼腆,肚子大了不方便,要不然一定带你见见。”
“你的人品,嫂子自然也是好的,不用见了,替我问好。”
“行。”刘峰送叶安到驿站,解下肩上的包裹挂在马上,将马绳一并给叶安,“包裹里有银票,去了南方,记得捎一封信回来,等我孩子出生,你帮我取个名字吧。”
叶安笑了笑,拒绝了,“这个事,你应当和你妻子商量,那是你和她的孩子,怎能叫我取名字,这样对她也不好。”
刘峰一愣,从未想过这种事。
他出生在男尊社会,女子本应听从男子的,自然想不到这一点。
被叶安这么一说,心里莫名对那腼腆又害羞的妻子心生愧疚。
她怀孕那么辛苦,要是连给孩子取名字的权利都没有,也确实不妥。
回神,刘峰悻然拍拍叶安的肩膀,“保重。”
“嗯。”
叶安牵着马,一路而去。
他没有回头,刘峰便站在路口,直到看不见叶安的影子,还直愣愣看着路口发呆。
也不知道下一次见面,要等多久。
他回到家中,和妻子说了此事,又开始期待叶安的回信。
第二年开春,刘峰的第一个孩子诞生。
是个男孩,他妻子取名为刘念。
这孩子打小就聪明,爱读书,刘峰也盼着家里出个做官的,便有了干劲。
后来,他又有了两个女儿,是一对双胞胎。
也就是这一年,郜玉堂病逝,谢宇凡把持朝政。
就连刘峰都感到胆寒。
那个曾经被苏念秋骂哭的小戏子,成了脚踩无数血肉的一国之君。
他杀了很多人,才坐上这个位子。
时间一久,百姓们也就习惯了。
他们不在乎谁是皇帝,只在乎谁能让他们安居乐业。
刘峰举家搬迁出都城,去了南方一个富饶的小城定居。
他四十岁时,已经是富甲一方的大富豪,儿孙满堂,却一直有个遗憾。
年轻时的朋友,从此杳无音讯。
这些年,刘峰曾多次向商队打听叶安的事,可惜无人知晓。
直到很多年后,他早已白发苍苍,在儿孙的陪同下,来到都城见一个商会老友。
路上下了雪,天寒地冻的,一行人只好寻了一处山洞落脚。
刘峰的小孙女活泼,第一个举着火把跑进去,紧接着一声尖叫冲出来,面色惊恐。
“里面有具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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