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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
雾气散开。
露珠也被草地吸收了。
丽娘在认真烙饼,煮面汤。
看似专心做事,实际却是认真听两人交谈,细心观察那个壮汉。
壮汉一身打扮都比较普通,通身黑衣。
但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即使是普通的黑衣,布料也不一样,很新,很挺括的样子。
似乎是新衣服,但是也不是那种第一次穿新衣的感觉,而是很随意。
再看鞋子,鞋子才是能看出一个人收入水平的最直接的东西。
毕竟衣服好随便换,鞋子却不方便随便换,鞋不舒适,走不了路。
壮汉脚上的鞋子,极好,很见功夫,做的虽然不华丽,却肯定是很耗费成本的。
综合评估下来,丽娘知道眼前是一个豪客,而且不是一般的豪客。
甚至比到她这里所有客人都要富贵。
因为那鞋子的做工繁复,壮汉如此身量,肯定很费鞋,可是这人鞋底却好好的,只是带点尘土,说明他的条件极好,时常有新鞋。
至于旁边的小胖子少年,随手就掏出一颗珍珠的,还随便就能买下一个铺子的,条件自然不用说了。
听着小胖子胡扯,丽娘有些想笑。
重点是挨打吧,要是自己弟弟这么大,这么调皮,自己也想揍啊。
北原王却是面色凝重,看着这小胖子,莫名有些心疼。
若是自家的小子,自己肯定不会让他干这么多活,保证不舍得打他,一定会把他好好训练,父子一起骑马摔跤,做草原最强壮的勇士。
北原王这样想着,再看小胖子,眼神有些发亮。
每个小胖子都是潜力股啊。
有肥肉才能转化成肌肉勇士。
这个小胖子,他有信心,在他手下,不出三个月,锻炼成一个出色的勇士。
北原王见猎心喜,觉得这真是个好苗子。
他开口道:“你喜欢什么兵器,我带你回部落,你选一个送你。”
小七毫无防备,兴奋的道:“真的可以吗?我想要一把大刀,特别锋利的大刀,我的刀上次砍石头,就砍坏了。”
番爷爷送的刀也非常锋利,但是有点小,不威风,比较好藏。
打架的时候还是要一把大刀比较帅,大刀砍坏了,再把小刀掏出来,哈哈哈哈,一定能给对方惊喜的。
丽娘保持微笑不说话,只是把做的吃的递过去。
似乎这时候她插不了话。
北原王和小七胃口都极好。
丽娘烙饼做面汤,把一个院子的姑娘三天口粮都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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