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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战乱,是穿越小说中最常见的“机会窗口”:主角一旦察觉要打仗,立马屯粮、囤铁、囤药,准备“发战争财”;要么干脆当个“民间高利贷大户”,银子生银子,坐享其成。
但历史现实是:战争期间物资高度管控,民间一碰就犯禁;放贷牵涉道德、律法、宗族与官府,重者还得坐牢充军。
战争不是发财捷径,而是体制秩序全面紧绷的时期;放贷不是自由金融,而是法道伦理都压制的灰色地带。
战争期间是国家全面戒备期,不是市场自由博弈期。
战争打响时,中央和地方政府首先采取的是:物资征调令;军火禁运令;粮价限控令;商业活动限制令。
整个社会进入“军政主导状态”:物资优先供军;私人贩运需申请批文;擅自囤积居奇者按“扰乱军储”论罪;若“通敌私售”,哪怕一袋米也能判你谋反。
穿越者靠“信息差”来囤货赚差价?信息倒是灵,但你做得大了,立刻被“军需钦差”查封,轻则破产,重则抄家。
军火绝不是你想卖就能卖的买卖,古代军火分门别类地严格管理:
弓箭、刀剑、铠甲、铁枪都属于“兵器”类器械;
火药、硝石、弩机、铁刃、战马等需特批铸造和运送;
宋、元、明、清均有“军器局”“火药库”“马政署”;
民间冶铸兵器者一经查实,“私造兵器”可按“图谋不轨”治罪。哪怕你只是做几根铁矛“卖给农户防身”,也会被兵部巡检抓起来审问“是不是有反意”。你穿越者还想“量产火药卖军队”?你就等着坐天牢吧。
战争最紧要的是粮草、药材、干粮、马匹。
但古代不是“你有我就买”,而是:军粮走“官道”,由户部或粮台分派;军药专由太医院或官方医局配送;民间商人需得军需许可证,且不得在前线设摊;擅自进入军营卖东西,被认为“接触军机、扰乱军纪”;若价格虚高,立刻定性为“乘乱牟利”“哄抬物价”。
明代曾出现一个富商向西南军区送牛肉干,结果价格比平时高了两倍,被直接充公财产、杖责四十。你以为能卖得贵,军官更可能一刀砍了你的头。
地方官对“发战争财”的商人恨之入骨。你想靠战争发家,官员不但不配合,反而可能主动清查你:
历史上,“哄抬军价”被写进《大明律》作为“重罪”;
地方官若不查奸商、屯粮者,会被朝廷“以渎职问责”;
战时还设有“巡仓官”“市价司”,盯紧市场价格;
清代《奏章》中频现“奸商屯粮扰市,予以枷号暴尸三日”;
你主角刚拉两车粮准备抬价,一份“抄铺文书”就送来了。你不是创业,是“与军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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