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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后山这么大,就算林中真有锦衣卫潜伏,咱们一时半会儿也难以找到。”
“无妨。林筱筱刚被抓住,薛愕和那位反贼少主肯定会亲自过问,暂时不会来找我们麻烦。这两天我们可以留在山中全力寻找,务必找到!走,先陪我去拿件东西!”
陈余说着,便拉着王二牛往先前“捡”到林筱筱的那棵树下跑去。
在树下不远处的灌木丛中,挖出一张军弓与三支带血的箭羽。
王二牛一眼就看出那是反贼制作的军弓,惊讶道:“这是反贼的东西,春生哥你怎么弄到手的?”
昨天猎杀野猪之后,陈余并没有把军弓带回去,而是就地掩埋。
从马国堡手中拿到这把军弓之后,他便没打算要还回去。
即使他能如约完成与马国堡那“三只狍子”的赌约,他也会借口军弓已经损坏,继而私藏起来。
更何况马国堡现在疲于应对那位少主,根本没有闲暇来理会那个赌约。
无形间,倒是让他投机一把,白白夺得一把上好的军弓。
这年头兵荒马乱,手上没一两件防身的武器,还真不好过活。
陈余浅笑,“马国堡给的,以后就是我的了。”
话刚说完,眼角余光似乎瞟见了什么东西。
他脸色一凝间,快速朝树下跑去。
只见地上斜插着几支袖箭,正是锦衣卫此前在这里捡到林筱筱腰牌时,驱赶野狼发射出来的。
袖箭制作精良,精铁箭身,尾部还刻着某种徽记。
陈余警觉,袖箭是暗器的一种。
反贼正在与朝廷军正面对抗,集团作战并不会大量装备暗器,而且箭上的徽记与军弓不同,那就应该是出自朝廷。
换句话说,林中果然藏有一支锦衣卫队伍!
但还不及开口说话,王二牛从地上捡起一支袖箭,凝重道:“春生哥你看,这支袖箭染血,且带着一小撮毛发,竟像是...狼毛?”
随后又蹲下身,仔细察看地面上的脚印,接道:“地面上有狼足和人的脚印,按脚印的深浅和大小轮廓来看,起码有七八人来过这里!狼足印却并不密集,估计只有五六只左右,是一伙小型狼群。”
“而这种袖箭过于精良,反贼缺少铁器,根本不会把材料用在制作暗器之上。那就只能是朝廷锦衣卫留下的,他们果然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