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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杜莎很随意的半倚在沙发靠垫上,光洁的小脚伸直,听完吴蒙的困惑后,露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表情。
“你有没有想过,不是你太弱,而是队友太强?”美杜莎微微偏头。
吴蒙有点没懂这话的意思。
美杜莎嘴角向下,以吴蒙的智商,想要和他解释明白估计需要耗费很多口舌,美杜莎不喜欢废话。
所以美杜莎决定用比喻的方式“你是一只误入幼兽群的鸡仔”
吴蒙好像有点懂了。
但,为什么是鸡?不说是狗,哪怕是羊······不对,是鸡。
羊是草食类动物,虽然它有蹄子有羊角,但食草动物的天性和体态决定了羊只能是食物。
鸡不一样,鸡是禽类,有尖喙,有利爪,还有翅膀,最重要的是,它是杂食动物,是吃肉的!养过鸡的朋友都知道,比起谷子玉米萝卜白菜,鸡更喜欢吃虫。你甚至可以拿切好的肉丝肉块去喂它,它啄的可香了。
甚至这个种群里面还有专门以战斗为生的斗鸡!
哪怕是普通的大公鸡,虽然在虎狼豹犬面前鸡依旧是食物,但如果面对蛇虫,鸡哥可就厉害了。尤其是在面对蜘蛛,蜈蚣,蝎子这些有毒有害的家伙的时候,你鸡哥那可是战神。
甚至,鸡是代指,本质指的是禽类。
禽类中,可是有鹰,雕,鸢,鹫,鸮,隼这些猛禽存在的!
对啊,你们是猛兽幼崽,我未必就不是猛禽幼鸟咯。你们成长迅速,三月能捕猎,半岁能称王。等我羽翼丰满了,一样扶摇直上九万里!
吴蒙兴奋起来,对对对,不是我太弱,是队友太强,对比下来,就显得我很废了。村里的第一名到了市里连年级前十都混不进去,并不是说村一太弱而是市十太强!人比人得死货币或得扔,你一个普通社畜,误入轮回游戏,碰上天赋绝佳的努力党,怎么比,没得比。
“但我战斗方面还是太弱了”吴蒙压抑澎湃的心潮“总不能遇到战斗就跑路吧”
美杜莎用手背撑住脸颊,下巴搁在小拇指上“有惯用的兵刃吗?”
啧,要么说,聪明人脑子好使,你看这一句话就问到点子上了。吴蒙还真少一把武器。
首先原因是穷,缺信用点。其次则是不知道用啥。
兵刃嘛,男人没有不喜欢剑的,君子剑,剑荡八方平天下。但剑招普遍贵,且不实用。刀呢,大开大合,需要有一往无前的气势。枪就更别提了,百兵之王,入门精通都困难。棍,简单但是杀伤力有限,需要技巧加成。锤斧都对气力有要求。奇门不用考虑,兵器越怪死的越快。吴蒙有点小贪心,既想实用又想帅还想可近可远,最好用起来还比较简单的,价格也别太贵,要自己负担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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