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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有十字军步兵余众,弓兵5000余人,骑兵3000余人,后勤牧师等1500余人。”
“我部有2500名列装新式火绳枪的步兵。”
两支军队共计余人,在数量上是北尔斯科特支援来的2000城卫军的十一倍,足足多了十倍啊,怎么打应该都是稳赢。
要是福尔斯在这里重演土木堡之变的话,估计后续他们整个家族的小命都要搬家。
两个小时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在福尔斯一筹莫展之际,终于有一名侦察兵过来告诉她敌人就在正前方1000m处的低地了。
“骑兵分散开来前往两翼游走,步兵充当前军,火枪兵作为中军,弓兵及神职人员作为后军!”
福尔斯所率领的军团在军团长的命令下迅速开始行动,原先作为前军的骑兵部队中心开花般向两侧分散游走开来,后续部队迅速补上空缺。
“看到敌人了。”
“军纪散漫,休息帐篷扎的毫无章法,就像是随便凑出来的一支野路子一样,根本没有一个身为军人的素质和样子。”
几名骑兵统领围在一起,齐齐看向选择在低地扎营的北尔斯科特城援军,他们甚至连拒马都不舍得放一个,难道真不怕骑兵从这矮山上冲下来吗?
这时,营地里正好有着几缕炊烟升起,看得骑兵统领们直汗颜。
搞半天这群人是饿了,但是也不至于饿了聚在一起吃饭却连巡逻和值守都不安排一点人吧?
“可以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福尔斯说着,当即拔出了挎在左腰上的骑士剑,将它高举过头顶。
“众将士,随我冲锋!”
绝对是林策的习惯性口语带坏了这一位本土小姑娘,绝对是。
“轰隆隆,唏律律。”
马蹄踏过山河,骑枪幻带月色,十字军骑兵们在福尔斯和骑兵统领的带领下从两翼向着敌军阵地包围而去。
他们的后方,十字军步兵和火枪兵迈开了两条腿去追赶前方四条腿奔腾的生物,他们直冲大营,要的就是从正面打穿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