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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皇帝所提的“考成法”,其核心内容主要就是“三本薄”制度。
这“第一本簿”也叫底簿(也就是计划簿)。
是由中央各部院及地方官府各衙门,将需要办理的公事,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道路远近,详细登记造册。
且每件事都要明确规定完成的期限,如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先制定出一个大概的计划来。
而“第二本簿”也叫稽查簿。也就是备注簿。
是指各衙门将第一本簿的内容一式两份抄录出来。
一份送交对应的六科,主要指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他们负责监察六部,以备注销完成的事项,一份送交内阁查考。
最后的第三本簿也叫考核簿,也就是执行簿。
是指各衙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每完成一件事,就在簿册上注销一件,并定期(通常是每月、每季度)将完成情况上报内阁。
对于这个“考成法”,还有层层的考核和稽查。
首先便是六科的稽查。
是由六科给事中负责监督对应的六部及地方相关事务。
他们根据收到的第二本稽查簿,通常是每月底、每季底定期稽查朝堂内各衙门上报的完成情况。对逾期未完或完成效果不佳的事项或衙门,六科有权对其进行弹劾。
最后是内阁总核。说是内阁总核,其实主要是当时的首辅张居正,掌握着最终的考核权。六科将稽查结果汇总上报内阁。
内阁根据这些记录和报告,每年、每半年对各级官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做到“立限考事”、“以事责人”。
考核的核心标准就是,办事的效率和效果。
即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而考核结果直接与官员的升迁、降黜、奖惩挂钩。
对能够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官员,予以奖励或升迁。
对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未能完成任务的官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申斥、罚俸、降级,甚至罢官的处理。
特别强调对欺瞒虚报、弄虚作假行为的严厉的惩处。
时任内阁首辅的张居正在万历年间实行的“考成法”,其主要目的一是为了明确各部衙门内的责任,并让政事能够限期完成。
而“考成法”的施行,改变了以往大明朝堂内,任务模糊、责任不清、拖延成风的状况。
要求每件事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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