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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不回应,刘红梅叹了口气:"你非要折腾?那就说好了,那我可一点也不管,不问,要是到时候把我房子糟蹋了,我非收拾你不可!"
"行!放心吧妈!要是把东西给你弄坏了,我保准让她。。哦!让我们陆总加倍赔偿!"宋明宇咧嘴笑了,露出小时候要玩具成功的表情。
刘红梅戳了下儿子额头,"抽屉里有备用钥匙,别又弄丢了。五百块钱还不够买你这条牛仔裤...真是没事找事,瞎给我折腾。"
宋明宇拿着钥匙,去找庄颜。
他们现在正在热恋期。
急诊科的排班表上,她的名字被红笔圈了又圈——自从和宋明宇在一起后,她开始学着调休,把夜班尽量挤到前半周,空出周末的下午。他在医院后门等她,车窗上结着薄霜,她小跑过去时,总能看见他隔着玻璃对她笑,然后伸手把雾气擦开一小块,像揭开一个秘密。
他带她去的地方,都是她从前不会涉足的——林州最高层的旋转餐厅,她第一次知道牛排要蘸海盐而不是听同事说的“上岛咖啡的牛排要沾黑椒酱才好吃”;百货公司地下一层的真冰场,她摔了七次后被他搂着腰滑完全程;第一次在新华书店买下那些她曾经只能手抄的医学专着,宋明宇在旁边等的打瞌睡,醒来时看见她抱着新书的样子,笑着牵她去吃关东煮。那些精装书沉甸甸的,她的心里满足到疯。
她开始慢慢接受一些过去觉得奢侈的事:接受他送的那支派克钢笔,在病历上写字时会无意识摩挲笔夹;允许他在大庭广众下牵她的手,甚至在人流如织的平安夜广场,他低头吻她时,她没有躲。最让她心惊的是镜中的自己开始变得陌生——那个总是匆匆扎起马尾的急诊科医生,如今会在值班室的玻璃窗前多停留三秒。
在化雪的日子因为泥泞偶尔坐公交回家,她在车窗里认出玻璃上那个被宠爱的女孩——杏眼下的淡青还在,但嘴角有了自然的弧度;头发还是简单束着,可耳后别着他送的珍珠发夹时,会像晨露停在乌木上般生动。
最要命的是某个夜班结束的清晨,她在洗手间摘下医用帽,发现自己在笑。镜中人眼底有血丝,却亮得惊人——原来被珍视的感觉,真的会让人从内里透出光来。
而宋明宇着迷于她那种毫不自知的生动。
带庄颜去买衣服时,导购小姐夸她穿什么都好看,他盯着试衣间帘子下晃动的脚踝出神——她左脚踝内侧有颗小痣,像白瓷碗沿不小心沾的芝麻粒。
吃西餐时,庄颜学着他拿刀叉,切牛排时抿着嘴唇特别认真,叉子上的肉汁沾到嘴角都不知道。宋明宇喉结动了动,抽了张餐巾纸想帮她擦,结果碰到她皮肤的瞬间,自己耳朵先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