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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辞回神,将袍子扯过,遮住伤口:“怕就别看了,没什么,过会就结痂了。”
这话听的人心口无端发酸,就像受伤的野狗,在路边等着人可怜,可等的时间太久了,痛到麻木,到习以为常,也没有人将好心浪费在他们身上,最后只能将伤口藏起来,自己舔舐。
李妩咬牙瞪了他一眼:“狗东西,不想活了?藏起来就能好了吗?”
幸好她上山采了一些草药,有止血的,让王婶给陆辞拆绷带,自己去隔壁间屋子拿药材,这些药草得捣碎敷在伤口上。
李妩捣了两下,就没力气了,额头上就沁出一层汗,她到底造了什么孽啊,回头瞪着陆辞,男人面色惨白,随着白布拆下来,那条腿也是血肉模糊的,刚刚的那一点感动全都没了,转化为生气:
“喂,你一个瘸子瞎折腾什么,尽给人添乱。”
陆辞看着那张气愤又无奈的脸,明明一样的话,一样的表情,为什么他现在能品出一点关心的味道。
前世他与李妩成亲后,李妩忙着田间的事,他一个大男人也不能只让李妩忙活,也拿着锄头去田里帮忙,当然没叫李妩知道。
李妩从不让他去田里忙活,照她的话就是:“你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抗的弱书生,能种什么地,别把我秧苗弄坏了。”
陆辞确实是书生,可能也没那么强壮,但他并不弱,身残志坚,祖祖辈辈都是农民,种地,看也看会了,一次下学后,等学生都回去了,陆辞扛着锄头去了地里,还有不少人还跟他打招呼:“哟,陆辞,下地啊,我可看见你家娘子与榔头上了山,你不去瞧瞧?”
“我看见李妩笑得花枝乱颤的,这两人怕是背着你干什么好事呢。”
陆辞手捏紧了锄头,自从他与李妩成亲来,这种话听的数不胜数,陆榔头是个猎户,倒是长得壮实,恐怕会是李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