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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赵德龙被分配到了最基础,也是最屈辱的工作,那就是清理和搬运。
当金丝矿工队从规划好的地基区域挖出大量的泥土和碎石时,他就需要和几个金色猴子一起,用簸箕和手推车,将这些废料一车一车地运到指定的倾倒点。
这项工作不仅肮脏,而且极度消耗体力。
混杂着泥浆和石块的手推车沉重无比,每一次推动,都让他养尊处优的肥胖身体发出痛苦的呻吟。
汗水浸透了他那身破烂的兽皮衣,与泥土混合在一起,在他身上结成一层恶臭的硬壳。
然而,比肉体折磨更让他痛苦的,是精神上的巨大落差和毒蛇般啃噬着他内心的嫉妒。
他看到,在他眼中的乡下穷小子李向宾,此刻却成了工地上最耀眼的明星。
李向宾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他一个人就能扛起两根沉重的地基木桩,这几乎是五个女人才能完成的工作量。
他憨厚的脸上总是挂着满足的笑容,每一次将重物稳稳地放在指定位置,都能引来周围女人们一片由衷的赞叹。
“向宾哥你好厉害!”
“哇,你的力气真的好大!”
这些赞美,像一根根烧红的钢针,狠狠扎进赵德龙的心里。
而最让他无法忍受的,是那个叫小梅的女人。
小梅长相普通,身材微胖,在赵德龙过去的世界里,是那种他连正眼都不会瞧一下的类型。
可现在,这个他看不上的女人,却成了李向宾身边最殷勤的追随者。
每当李向宾干得汗流浃背,停下来休息时,小梅总会第一时间端着一碗温热的、加了些许蜂蜜的水跑过去。
“向宾哥,快喝点水,别累坏了!”小梅的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来,她看着李向宾的眼神,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崇拜和爱慕。
李向宾这个老实巴交的年轻人哪里经受过这个?
他总是涨红了脸,局促不安地接过水碗,一边大口喝着,一边结结巴巴地说:“谢……谢谢你,小梅。我不累,真的。”
“怎么会不累呢!你都干了这么多活了。”小梅会拿出自己缝制的手帕,想要帮他擦汗,又觉得不好意思,便递过去,“向宾哥,你真是个好人,又老实又能干。”
李向宾被夸得头都快埋到胸口里了,只是嘿嘿地傻笑。
这一幕幕,在不远处推着泥车的赵德龙看来,简直比用鞭子抽他还要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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