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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布。
谨慎、严谨,但却是每次对上女人就有些束手无策的宅男,擅长反思和总结,性格乐观,思想天马行空。
自编了一本《生存手册》,借此才得以一直生存到现在。
……
塔拉哈西。
大大咧咧,暴躁狂,喜欢发泄和奶油松糕,人送外号‘行尸猎手’。
曾经一人双枪15个弹夹,干掉上百只行尸,战力不俗。
……
能在这里遇见的这两人,吴收是没有料想到的。
但是对于这两个每遇风险,却又能大难不死的人,吴收对他们还是挺感兴趣的。
‘如果可以,将他们也纳入我的团队’
吴收默默想着。
起码相比起其他人,吴收对他们知根知底。
“那么,之后你们想要去哪里?”吴收询问道。
听见吴收的问题,本来还在说话的两人忽然沉默了一下,空气瞬间凝固了。
但是还好,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太久,塔拉哈西毫不在意的主动开口。
“无所谓,你们去哪里我就可以去哪里。”
说完,塔拉哈西又忽然补上一句。
“……只要哪里有行尸,我就去哪里。”
吴收看向哥伦布,哥伦布抿了抿嘴唇,似乎是在思考自己的‘求生手册’。
‘实话实说还是善意的谎言呢?’
哥伦布犹豫了一会才开口道。
“俄亥俄州,哥伦布市,我想要去找我的父母。”
是的,他要去哥伦布市,这也是他自称哥伦布的原因。
听见两人的回答后,吴收不再多问,看向车窗外。
他们此行一路向北,要跨越‘南北卡罗莱纳州’去往弗吉尼亚州。
而只要从弗吉尼亚州再跨越一个州,便是‘俄亥俄州’了,所以其实一行人都是顺路的。
一路上,从哥伦布与塔拉哈西互相拌嘴。
到莫尔忍不住加入其中,然后再到自来熟的塔拉哈西主动与达里尔搭话。
似乎才过去半天时间,众人就从陌生人逐渐打成了一团。
尤其是塔拉哈西的大大咧咧的性格,和他那一身偏朋克的穿搭,拽男硬汉的外观,着实是让迪克森兄弟二人忍不住对他产生好感。
只是从与塔拉哈西交谈的话里话外,两人能听出来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塔拉哈西在极力的隐藏着什么,达里尔没有嗅到阴谋的气息,只是能在隐约间感知到。
坐在后排这个外表粗犷的大汉,其实有一颗柔软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