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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
一把握柄破烂不堪的腰刀,把屁股硌得生疼。
叶十三顺手一摸,就从屁股下抽出一把古代人才用的佩刀来。
一阵狐疑之下,叶十三又摸了摸身上的衣服和鞋子。
革甲?
牛皮长靴?
“我,这是魂穿了……”
叶十三情不自禁地叫喊出来,他不相信这是真的。
难道,之前迷迷糊糊中听到的对话,看来都是真的?
他,被人虐打而亡!
一个军事指挥学院的高才生,在毕业前的一场野战实弹演习中胸口中弹后,居然穿越到古代一个烽火台的烽燧兵身上。
在戍边军队中,看守烽火台的,往往是最低等的兵卒。
而被贬为奴籍后充了军的人,更是兵卒中最低等的存在。
这种兵卒,能见到的最高长官,也就是个百夫长而已。
平时他们由什长管理,一个什长管十人,这十人守护相黄羊岘要塞的这座烽火台。
在方圆百里捡拾狼粪,就是这十人中最低等的兵卒所干的活。
边境线上的烽火台,那可是必不可少的防御工事。
狼烟,就是发现敌情后的第一警讯的信号。
一个戍边小卒,军饷才五两银子。
像他这种被贬后充军的奴籍兵卒,发到手也不足二两,就是被上面的百夫长和什长全部克扣掉,他也大屁不敢放一个。
何况,他被发配到最边远的前线守烽火台,能活着就算不错了。
叶十三脑袋一阵发懵,望着不远处月光下高耸入云的那个土堡。
那就是烽火台?
那就是和他同名同姓的前身值守的岗位?
逃?
逃到哪里去?
就这身打扮,无任何通行手令的话,恐怕出不了边防线就会以逃兵处死。
他妈的,算了!
再是古代,那也是守土卫士。
就前世,在军事指挥学院的开学典礼上,自己不也是发过誓的吗?
身为军人,守土有责。
管他是哪个朝代呢?
只有守护一片国土,就能保得一方百姓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