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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他的身体还算硬朗,但也被气得够呛。
黄志诚不想再废话,决定动手。
他从腰间掏出一把从某个渠道搞来的手枪,对准了宋珑。
“你给我住口!”
“都到这个地步了你还啰嗦!”
“你知道我会在你身上开多少个洞吗?”
宋珑一看到黄志诚手里的枪,就认了出来——这是把便宜又好用的手枪,因为枪柄上有个五角星,所以也叫嘿心。
这种枪在五十米内射击效果最好,一百米内也能保持一定的精准度。
它容量七发子弹,还能在枪膛里再压一发,理论射速每分钟三十发。
它结构简单坚固,能适应各种恶劣环境,不容易因为几次碰撞就坏掉。
因为便宜又实用,所以常被一些不法分子使用。
它能轻松穿透差佬穿的防弹衣,也能击碎那些让他们闻风丧胆的车门。
所以当那些亡命之徒拿着这种枪时,香江的差佬也只能硬着头皮跟他们硬碰硬,确实不容易。
这种枪的优点是处理哑火很方便,而且不会卡壳。
不过因为密封性差,所以威力和射程都不如普通的制式武器。
稍微远点儿,可能连人都打不死。
有时候就算打中了目标,也不一定能造成致命伤害。
早先就有外帼差佬在执行任务时,对着一个猛冲过来的嫌疑人,砰砰砰连开了六枪。
结果呢,那些子弹全打在嫌疑人身上,那家伙竟然还跟没事人一样活蹦乱跳的。
后来差佬在换子弹的空档,那家伙趁机冲上去就把差佬给撂倒了。
所以说这子弹的威力,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宋珑瞅见黄志诚手里的那把枪,心里明白这家伙今天是铁了心要他的命。
不然也不会大费周章地弄来这种不明来路的枪。
但对宋珑来说,这玩意虽然有点棘手,但也不足以让他害怕。
对付其他人可能还行,但要对付他,可没那么简单。
宋珑脸上带着轻蔑的神情说:“黄志诚,你以为就凭这玩意能搞定我?”
“要是这就是你的杀手锏,那我可真要大失所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