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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岸后,她走到了玉米地那棵树下,在那里停留徘徊了不短的时间。最后,在附近发生了严重燃烧,鞋子一只留在树下灰烬里,另一只则掉落在二十米外的河边。
而死者本人,最终赤身裸体地倒毙在不远处的河道中。
法医那边给出了结论,死者气管和支气管里发现了明显的黑色碳末,这说明火还在烧的时候,她是有呼吸的,把燃烧产生的烟尘都吸进去了。
但肺里没有找到河水(也就是所谓的“溺液”),基本排除了她是淹死的。结论很明确:她是被活活烧死的。推算死亡时间在7月25号晚上十一点左右。
侦查员赶到现场时,空气里那股浓烈的汽油味非常刺鼻,像是刚泼洒不久。
但奇怪的是,翻遍了周围,也没找到装汽油的桶或者容器。
尸体是在一条小河沟里发现的。那条河水流得很慢,慢到几乎感觉不到流动,水最深的地方也就半米多点,所以尸体没被冲走。
河两岸都是密密麻麻、一人多高的玉米地,像堵绿色的墙。离最近的公路也得走一百多米,是个比较偏僻的地方。
获取现场的第一手勘查资料后,公安局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会上,大多数侦查员的意见倾向于自杀。
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气管里的碳末就是铁证——火烧起来时人还活着。死者身上没发现其他外伤。
现场地面上提取到的足迹,只有死者一个人的,而且这些脚印大部分呈现出交叉、来回走动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在那片地方犹豫徘徊了很久。
大家推断,这很可能是一个人在做最后的、痛苦的思想挣扎后,选择了用这种极端自焚的惨烈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一把手在听取了各方意见之后,也觉得大家说的有道理,因为现场根本没有找到第二个人的足迹,于是,就宣布此案定性为自杀。
就在讨论快收尾的时候,参加会议旁听年轻刑警孙玉金开口了,提出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他口气很坚定地提出来了不同的想法:“自焚?这说法我不同意。谁都知道活活烧死是最痛苦的死法之一。一个女的,就算真想不开要自杀,能选这种方式吗?这不符合常理!”
他这观点一下子让会议室安静下来。一些从事多年侦破一线的老刑警,见是一个面孔很陌生的年轻人,就相互窃窃私语的打听道:
“这个小伙子是哪个单位的?咋不知道深浅,一把手都定性了,他还有不同意见,真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