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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他多少有点儿饿了,里面似乎也没有吃的。
“好饿呀”张二娃饿昏了就睡,睡醒了继续饿着,不懂过了多久。
最终,他做了一个有违人伦的决定,把之前自己啃食一半的尸体继续吃下去,吃吧吃吧,总比饿死的好。
嗯?肉的味道确实不错,并没有那么难吃,之前觉得臭的,大概只是因为自己很多天没刷牙罢了。
就这样,靠着吃尸骸,张二娃又顶过了一个星期,至于水分,他还能勉强够得上洗手台。
不经意之间,张二娃闻到了某些臭味,尸体腐败了?还是?突然他灵光一闪,回想起一些冷门小视频来,那些古埃及人做木乃伊会把内脏掏出来吧?很多腊鱼、腊鸡的,也不会保留内脏……
为了让自己的口粮多保存几天,他不得不干起了脏话。
那羊肠像诡异的蠕虫,那心肝脾肺全都泛青泛白,看着就恶心。
等等,张二娃摸到了胃袋里面有一个坚硬的东西,准确说是一大串,“我去”他忍不住骂起来,看守在死之前为了防止自己越狱,竟把钥匙活生生地吞了下去。
有了钥匙,后面就简单起来了。
在栅栏外的桌面上,张二娃看到了那个留给自己的信封,里面有好几份材料。其中有委托书和介绍信,大致写着法律援助指派王主任的律所并安排覃律师为自己辩护,法律援助不收取任何费用。
另外委托书上,还有自己母亲的歪歪扭扭的字,老人没有文化,每一笔都像是用尽所有力气,那么的沉重,仿佛每一笔都有千斤扁担压在身上,那是母亲的担忧、和绝对的爱。
除了委托书,那份短短的家书想必也花费了很多精力,黄色草纸上扭曲的几十个字,是母亲此生最大的努力。“你要相信覃律师,他对我很好,也会帮你的,有什么问题都和他说……”
接下来的故事,不能称之为“故事”,而是“传说”。
据说,一个犯罪嫌疑人顺利拿到了一把又一把的钥匙,搜刮了市看守所的全部储备干粮,拯救了一个个被拘禁的、濒死的犯罪嫌疑人。他不仅仅是恩人,还是英雄,更是暴君。
看守所里的杀人犯、抢劫犯、贩毒犯,有一个算一个,全被他打得服服帖帖。
更为传说的是,他仅仅靠着赤手空拳,就干掉了一只狂魔人。
他狠起来连丧尸都拿来当下酒菜,狂魔人之类的都被他当成猎物吃掉。
他在这里自立为“王”,这个势力的名字,毫不遮掩的,就叫做“囚徒”。
他们曾被困在监所里,如今被困在自己的过去里;他们不必遵守任何规则,因为这是最适合他们的疯狂末世。
他之所以成为传说,除了能力,他的形象也被渲染扩大了。初见他时,便是血色的双眼,随着吞食丧尸的次数增加,他的毛发开始变粗变长,浑身都结实起来,并长出了尖爪和獠牙。
杀出去,创造自己的时代。那不可忽视的要塞,便默认是“囚徒”的宿敌。
杀出去,张二娃曾眺望远方:知道自己名字的人,都死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