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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堆的火星溅向靛蓝天幕时,永革正用草茎剔着牙,看巫祝蹲在火塘边往羊肉上撒磨碎的香料——所谓“试炼”不过是场闹剧,从阿缨递来的野莓里没吃出迷幻草,到巫祝刻的“召唤阵”实为孩童涂鸦,他早识破了这场部落式的“面试”。
“神使大人,该你了。”女族长阿苔晃了晃腰间的陶铃,鹿皮裙上的萤火虫图腾在火光中明明灭灭。她身后站着三个身影:左边是抱着石矛的打猎队头领乌玛,肌肉线条像盘结的树根;中间是士兵队女官阿蛮,额角的刀疤从发际线延伸到下颌;最后是蹦蹦跳跳的阿缨,发间的蓝羽毛扫过永革手背,痒得像句未说出口的俏皮话。
“先说好,我要是赢了,能不能换个规矩?”永革弹了弹烟灰,火星落在阿蛮脚边的鹿皮鞋上,“比如,不用非得娶谁。”
巫祝突然笑出声,香料罐在她指间转得飞快:“在苍狼部落,男人打赢三场试炼就有资格‘走婚’,可若三场全赢...按古法,得娶‘最棘手的那一个’。”她目光扫过阿缨,后者正用脚尖碾碎一颗烤焦的栗子,壳屑里露出金黄的果肉。
永革挑眉:“怎么算‘赢’?摔跤?比石斧?”
“比巧劲。”阿苔拍拍手,几个族人抬来三块光滑的青石板,“脚对脚站稳,手拉手往回拽,谁先挪动半步就算输。乌玛力大,阿蛮善巧,阿缨...她有自己的办法。”
围观的人群发出起哄声。永革注意到石板边缘刻着模糊的脚印——显然这是部落里流传已久的“相女婿”仪式。他卷起白衬衫袖子,露出小臂上并不明显的肌肉线条,在工厂搬布料的日子倒比在部队时更练耐力。
“我先来!”乌玛踏出一步,鹿皮靴在石板上敲出闷响。这个身高近两米的壮汉单膝跪地,掌心的老茧比永革掌心的厚上三倍,“小心了,外乡人,我去年摔断过三头公鹿的角。”
永革伸手握住对方的手,触到掌心凹凸的茧纹——那是长期握持石矛磨出的菱形纹路。他脚跟抵住石板边缘,忽然想起在部队时学的太极推手,教官说“力从地起,借势而发”。
乌玛的拉力如潮水般涌来。永革沉腰侧身,借对方前冲的力道轻轻一旋,石板上的尘土被带起一小团。围观者发出惊呼——乌玛庞大的身躯竟踉跄着向左侧歪去,若不是永革及时拽住,险些栽进火塘。
“好个巧劲!”巫祝的香料罐“当啷”落地,“你以前练过抓鱼?”
“算练过吧。”永革擦了擦手,目光扫过阿蛮紧绷的下颌,“下一个?”
阿蛮走上前时,石板上的篝火倒影在她刀疤上碎成金箔。她没伸手,而是突然踢出一腿——不是攻击,而是用脚尖点地,石板表面顿时滑腻如涂了熊油。永革瞳孔骤缩,这才发现她刚才趁人不备撒了磨碎的皂角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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