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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维斯刚拿起斧头,就被他吓得停住了手,张大眼看他:“你想干活儿?”
温笛认真点点头。
温笛想要长大,如果长大了他就能记住曾经的朋友。
不会再忘记。
埃尔维斯果断拒绝:“不用了,你坐着吃糖吧,你不适合干活。”
温笛不乐意,抓着自己兔子图案的可爱小裤子:“我要干活,我也是男孩子,我以后要娶新娘的!”
埃尔维斯劈下一棍柴,手臂肌肉绷起,闻言笑了:“你想娶新娘?你给人当新娘还差不多。”
温笛的脸颊像是粉包子,润润的,长得可爱又漂亮,比镇里的女孩都要漂亮,埃尔维斯每天盯着他,都不想和别的女孩玩了。
温笛又香又漂亮,让人只想在他身边待着。
温笛眼圈一红:“我才不给人当新娘,我不要离开哥哥!”
埃尔维斯愣了,当新娘和离开哥哥有什么关系?
但是温笛生气了,不理他,他也没法继续问下去。
温笛非要帮忙干活,埃尔维斯只好让他帮忙帮忙编尾巴草。
这种事干起来也不累也不会受伤。
反正他是不可能让温笛拿斧子的,虽然温笛只比他小一岁,但是矮了半个头多,身形也比他窄瘦许多,不仅因为温笛长得小,他也比同龄小孩要高壮一些。
温笛在一旁编草,模样看着很高兴,埃尔维斯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高兴。
等砍完一堆的柴,埃尔维斯活动了下有些酸疼的胳膊。
身后传来温笛的声音,他转过头,温笛牵住他的手,给他套上了个草编成的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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