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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风兴奋极了,妈最偏爱他,只要这店铺到了妈手里,那到他手里那就是迟早的事情,连忙夸赞沈曼清:“弟妹,难怪二弟喜欢你,原来是我们之前都误会了你,你这决定简直……”
“那个词叫什么来着?”
“深明大义!”
“对!”
“你放心,我们去接手了那面馆子,要人力有人力,要手艺妈也有手艺,绝对把生意搞起来,到时候保准你顿顿有肉吃。”
呵,说得好像她现在没肉吃一样。
沈曼清微微一笑。
她这一松口,梁梅再看沈曼清一下就顺眼起来,笑得合不拢嘴,“天寒地冻,本想让你洗衣服,但瞧你这细皮嫩肉,这活儿便交给你大嫂吧,你好好想想妈跟你大嫂大哥一起去城里需要带些啥。”
好家伙,还给她准备了更难的活儿呢。
幸好她机智放出点希望,否则今天这手肯定要冻伤。
沈曼清看着梁梅握在手里的两只小手,肤如凝脂,细白娇嫩,心里头轻轻舒了口气。
周琴傻眼了,“不是娘,这洗衣服怎么又是我的活儿了?我手都长冻疮了。”
梁梅瞪她一眼,说得好像平常没洗过一样,还想不想店铺了?
要这点苦都吃不了,以后活该一辈子在这农村吃苦,蠢妇!
周琴又不是傻子,去城里还是待在农村她分得清楚。
她低头看着两只长冻疮的手,最终咬牙还是决定先苦后甜。
就这么一个早上时间,全家人对沈曼清态度从憎恶变成了讨好,生怕惹怒她会改变主意。
第二天更是连早餐都不用做了,也再没有熊孩子来敲门。
沈曼清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到她走那一天,然而她还是太天真了。
第三天早上。
一大清早沈曼清出门挖野菜,忽然从邻居那儿得知,全村都知道梁梅开年后要去城里接手她的店铺。
全村一阵羡慕嫉妒恨,见面了纷纷问她。
沈曼清人都麻了。
“沈家幺女,这事儿你还是慎重考虑一下吧,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可别到时候给家宅难安,多少人为了财产大打出手。”
却不想也有好心人,路过田野小路,同村的王婶子提醒她。
王婶子是她娘家那边院子里的长辈,记忆里原主还保存着她拿汤给她吃的画面,这让沈曼清对待她不由脸上多了两分真诚。
“谢谢王婶子,我有分寸。”沈曼清说。
说着,便把篮子里的鱼腥草露出给她看一眼,“婶子,我记得你也喜欢吃这折耳根,我刚挖出来,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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