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金娘子

第176章 新酒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笔趣阁]
https://m.bqgok.net最快更新!无广告!

若是从前,温婉倒也敢尝试。

不过如今到底不是一个人的身子,温婉只能让红梅来试酒。

温婉、红梅、马昌顺三个人偷偷摸摸的躲在书房,见四下无人,马昌顺才打开随身携带的几个酒壶,又拿来几个酒杯。

这一次开发葡萄酒,因为摸不清楚原料添加比例和发酵时间,因此分装了好几个酒瓮进行实验。

马昌顺淘汰了几个明显失败的酒瓮,余下四个请温婉定夺。

毕竟这群人里,只有温婉喝过果子酒。

马昌顺和红梅先尝,温婉只能问,一番比对后,选中了三号酒瓮的酒,温婉大着胆子拿筷子沾了一点在舌头上尝味道,随后眼睛一亮。

这个味儿…已经无限接近后世的葡萄酒。

马昌顺看到温婉的表情心里也有底气了些,“少东家…觉得这个口味如何?”

“嗯,很接近我之前喝过的葡萄酒。”

红梅也道:“甜滋滋的,酒气不重,果子香甜,很适合妇人们饮用。”

“少东家!”马昌顺登时眼睛一亮,“咱可以双管齐下,碧芳酒味道醇香卖给男子,这葡萄酒则卖给妇人小孩,这岂不是双赢!”

“是这个道理。”温婉笑着说道,如今温家没了债务,元家三房的人也离开,温宅一片安宁,温婉心情舒畅,“只不过‘葡萄酒’这三个字得改,否则一眼便叫人猜出是什么做的。至少在正式推出这款葡萄酒前,得保留一些神秘感。”

马昌顺抠头,“少东家,我没学问,这野葡萄做的酒…不叫葡萄酒叫啥?”

“无妨,过几日我便要认亲,到时候请义父给这葡萄酒起个好听又风雅的名字。”

马昌顺笑得眼睛成一条褶子,“姚老先生有大学问,起个好名字事半功倍,咱这葡萄酒一定能卖得起价钱来!”

还是少东家厉害啊,前头摆平了元六郎的事儿,这会子又认了秋山居士做义父,有这样盘根错杂的关系在,不怕生意做不起来!

莫说是在平县,就算是去播州,他马昌顺也不怵!

正说着话呢,有仆人来报说是屠二爷回来了。

温婉心中直跳,连忙打发了马昌顺,又命红梅把守望风。

屠二爷回来…定然带回赵恒的消息。

可惜,温婉没等来屠二爷,倒是先等来了便宜爹。

门外红梅只能冲她使眼色,这姑娘的爹…非要闯进来…她也拦不住啊。

温老爹一入内便大喇喇的坐下,一脸郑重其事,“我知道屠二哥回来了。”

其他话不必多讲。

温维明也想知道屠二爷把人送去哪儿了。

很快,屠二爷风尘仆仆的回来,一坐下温婉便立刻殷勤为他斟茶倒水,让屠二爷坐下喘息。

温婉心中急切,却半点不催促,只等屠二爷舒舒服服的喝完一盅热茶稳定心神后才问:“如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阿姐借腹生子,我成宠妃你哭什么
阿姐借腹生子,我成宠妃你哭什么
【先虐后爽+复仇+女强+腹黑小白兔+装乖+高岭之花疯狂求爱】那年中山国破,阿蛮从昔日的小公主,今朝沦为魏国的贱婢。她隐姓埋名进魏宫,无人知晓她的真实身份。魏国公主姜柔命她爬上燕国公子裴玄的床榻:“阿蛮,我把你当妹妹,你就帮帮我吧,替我和公子生个孩子吧!”她是奴婢,她无法抗旨。高高在上的姜柔不知道,阿蛮早将自己化身一...
沐玖梨
改嫁小叔随军后,白眼狼们后悔了
改嫁小叔随军后,白眼狼们后悔了
【甜宠+年上十岁+先婚后爱+家长里短】末世的沈南星一觉醒来,竟然穿到一本年代文里,成了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原书中的沈南星是个娇小姐,因形势所迫,下嫁了陆家。为了弥补给陆家带来的影响,她真心对待陆家每个人,却不知面对的是一群白眼狼。不仅被磋磨致死,还成了书中男女主感情路上的绊脚石。穿越而来的沈南星秉承着助人为乐的好作...
知蓝
夫人她医术无双
夫人她医术无双
【双强+医者+乱世枭雄】温宁穿成了古代几乎位于社会最底层的妾室,还莫名其妙招来了一场杀身之祸。就在她好不容易破除死局,准备想办法摆脱这坑爹的小妾身份,靠自己的医术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时,突然听到她那便宜夫君的弟弟与人窃窃私语:“二哥绝不会纳妾,之前收下那些女子不过是权宜之计,反正最后还是会把她们放出府,到时候给她...
细雨鱼儿出
重生后,公主在反派阵营杀疯了
重生后,公主在反派阵营杀疯了
前一世,她提拔寒门、拉拢贤臣、培养年轻一辈,任劳任怨。可最终这些成功的果实全都被万人迷女主白婉莹摘取。那些靠她帮扶才上位的人在最终时刻对她刀剑相向,各种诅咒、侮辱将她淹没。昭阳公主以身殉国后,这群白眼狼们却和白婉莹在皇宫中歌舞升平、谈笑风生。沈景昭这个气啊,她发誓,如果再给她多一点时间,她肯定会把这群白眼狼打回原形...
两三知己
大人,入赘了!
大人,入赘了!
乌云川被一纸官府封条,打碎了天降横财梦。可大话已出,两手空空回村,实在丢她女恶霸的面。为了挣回面子,乌云川暗下决心,她要巧娶美男县令,风光还乡!……沈遇被乌云川全家骚扰……尤其是乌云川孟浪骇人!他堂堂县令怎堪受此辱?好不容易把人打发了。岂料恩师命悬一线,沈遇只好咬牙答应乌云川签了“卖身契”。婚后,他才得知乌塔村竟是...
慕凌彬